依據內政部公布「107年度房地產消費糾紛原因統計表」,房地產消費糾紛原因前五名依序為「房屋漏水問題」、「施工瑕疵」、「終止委售或買賣契約」、「定金返還(含斡旋金轉成定金)」、「隱瞞重要資訊」,在前5名中,就有兩項是與「買賣契約」和「價金管理」相關,可見履約保證制度實施相對重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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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據內政部公布「107年度房地產消費糾紛原因統計表」,房地產消費糾紛原因前五名依序為「房屋漏水問題」、「施工瑕疵」、「終止委售或買賣契約」、「定金返還(含斡旋金轉成定金)」、「隱瞞重要資訊」,在前5名中,就有兩項是與「買賣契約」和「價金管理」相關,可見履約保證制度實施相對重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