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次的0206震災,或許是上帝想把政府震醒,卻沒想到非但沒震醒,還下錯藥方!
政府所能提出「確保建築物安全的處方」竟是增列「第三方查驗」於建築法條?為何政府的「美意」卻引起各方質疑成效的聲浪?這次花蓮0206震災起訴理由之一:「建築師設計時,未考慮施工難度。」若照這個邏輯,設計全世界最難施工的台中國家歌劇院的建築大師伊東豊雄,應該要抓起來關?罪名是:「設計太難施作,危害公共安全」傳到國際,不怕丟國家的臉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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